2017年12月15日,吉林省临江市三道沟十一级(祥丰)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在临江市举行。会议组成了验收小组。会议首先对工程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查阅了工程和验收有关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工程及其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该工程验收情况的介绍。经验收组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临江市三道沟十一级(祥丰)电站工程位于临江市东17km处的三道沟河中蚂蚁河乡小北沟门处,项目东北约170m处有3户居民(据调查居民不常住在此地)。项目总建筑面积1183m2。电站总装机容量为800KW,年平均发电量为225×104KW·h。项目总投资9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8.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01%。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对比《水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工程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根据验收调查结论,企业已落实环评及其批复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障措施。具体如下: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排至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冬季供暖采用农村土炕供暖(农村普遍供暖方式),对大气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水轮机、发电机等机械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种泵类加减震垫,并设隔离操作间。经监测,厂界噪声可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少量机修固废,生活垃圾和机修产生的含油抹布统一交由临江市环卫部门处理,统一清运,机修产生的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直接处理,不在站内存放。综上,固体废物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5、生态
工程调查范围内不涉及文物保护目标和生态敏感目标。工程占用土地类型以河道、荒地为主,施工期临时占地生态已恢复,企业运行中可保证下游河道生态基流量稳定,因此对下游的生态环境包括:水生生物、浮游生物、水文、泥沙情势、水质、地质、水体体温、局地气候等基本无影响。
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
本次验收调查,委托吉林省泽盛科技有限公司按照验收调查相关要求分别进行了环境噪声、地表水等监测工作。
1、地表水:本工程各项污染物监测数据除临城村及河口断面SS外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要求。分析其超标原因主要是三道沟河临城村河段地处农村地区,沿河两岸居民和企业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随地表径流排入三道沟河所致。
2、声环境:本项目能够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区标准要求,说明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和查阅工程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该工程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工程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工作要求
1、建议电站根据河段实际情况,在下游河段不能满足生态基流量的情况下,应适当开闸放水,保障下游0.053m3/s的生态基流量。
2、固废物油污抹布、手套等废物选择有资质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集中堆存,统一送出处理。
验收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31日
联系人:崔焕卿
联系电话:13904490975
02吉林省临江市三道沟十一级(祥丰)电站工程验收公示_附件(报告全本).pdf